建设单位发生变化,相关招标应该怎么进行? 徐鹰:此情况属于合同主体的变更,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属于合同变更的范畴,建议按照以下不同阶段予以分别处理: (1)若尚在招标公告发布阶段,可发布变更公告; (2)若处于已发售招标文件但尚未开评标,则需向潜在投标人发出书面澄清说明或修改通知; (3)若合同已经签订,则需要与中标人签订变更补充协议(行政主管部门如有规定,同时将变更补充协议交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