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也迎来了飞速的发展,特许经营的模式为城市建设提供了更为多样的融资渠道。随着经验的不断累积,特许经营模式形成了一套被普遍接受的规范和操作流程。不仅如此,2004年由原建设部制定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也对特许经营项目给出了较为具体的规范意见。此外,在实践中,特许经营项目选择投资人往往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因此,招投标相关的政策法规对此类项目有着重要的影响。2011年底,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该条例对项目招投标流程给出了更为详尽的指导,并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例如,对招标文件发售期和投标文件的最短制作期作出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加入了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自行进行工程建设所需要满足的条件。该条例的推出对实现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起到了更好的保证作用。
笔者认为,在运作特许经营项目的过程中,除了需要全面细致的法律规范进行指导外,一套高效合理的工作流程及方法同样必不可少。近期笔者接触了一个项目,由于政府希望项目尽快上马,所以前期准备时间较紧,在许多项目条件没有明确划定的情况下仓促招标,致使在招投标工作结束后,还需要与候选人就多个项目条件进行艰苦的谈判,因此迟迟未能与中标人签订正式的特许经营协议。由此可见,在招投标工作中除了要保证流程规范外,前期准备工作同样不可忽视。
编制详尽的实施方案
编制一份详尽、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对整个项目运作的成功与否有很大影响。
目前,政府在运作特许经营项目时,往往缺少(或者说不重视)对重要问题的认真研究和对项目的系统认识,“匆匆忙忙”就仓促实施,给项目带来了不少的问题。以笔者前段时间接触的一个项目为例,政府为使该项目尽快上马,盲目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的进度,在对项目中的关键问题没有加以识别和解决的情况下就推进项目,导致在运作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项目进度一拖再拖。
从实践经验看,较为合理的运作方式是在项目启动之初,对类似项目进行充分的调研,借鉴以往成功的项目经验,围绕项目招标工作所应解决的各种问题,编制详尽的实施方案。这样既有利于项目领导层进行决策,也利于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明确各方面的目标。
成立项目招标领导小组
成立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可以增强项目领导层的决策能力和协调能力。
特许经营项目涉及多种项目条件,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关系错综复杂,协调工作会牵涉到国土、规划、建设、环保等多部门。如果从执行层面分别进行沟通,则耗时长、工作量大,且效果不一定好。若能在项目立项时设立一个由多部门领导组成的项目领导小组,则对于各个部门及时跟进和了解项目信息益处良多。同时,项目领导小组的中枢调度地位,决定了它能对项目的关键问题进行及时决策,从而使项目的障碍得到及时解决,有利于保证项目进度,并提高项目执行效率。合理设置项目条件依照项目实际合理制定条件,是取得项目成功的关键所在。
特许经营项目的条件是投资人重点关注的问题,政府在制定项目条件时应深思熟虑,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既不要将条件设置得过于优越,也不要设置得过于苛刻。前者虽然可以吸引较多投资者前来投标,但很可能在执行时无法落实,这将导致项目推进迟缓,甚至推翻重来;后者则将直接降低项目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尤其是一些较小城市或规模不大的基础设施项目,如果没有足够的投资者前来参与,那么项目的成功概率将大大降低。
在确定项目条件时,项目领导小组的协调能力和实施方案周密程度的重要性将愈发凸显。在招标领导小组的充分协调下,各部门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执行,充分辨析、解决项目中的关键问题,项目边界条件的设置将达到实际情况所允许的最优化结果,并依照现行的法律、规范进行项目招投标,则可得到各方均满意的结果。
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为招投标创造了更为优良的政策环境。但是,开展好特许经营项目的招投标工作仍然面临着执行、协调、决策等多方面的考验。
来源:中国建设报 □杨宁 赵逸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