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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人民法院2021新增卷宗随案生成电子化及历史库存档案电子化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1-11-11 16:39:36 浏览量: 发稿人: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项目概况

巩义市人民法院2021新增卷宗随案生成电子化及历史库存档案电子化技术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com)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2209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1-1049

2、项目名称:巩义市人民法院2021新增卷宗随案生成电子化及历史库存档案电子化技术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750000.00

   最高限价:1750000.00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豫财磋商采购-2021-1049

巩义市人民法院2021新增卷宗随案生成电子化及历史库存档案电子化技术服务项目

1750000.00

175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2021新增卷宗随案生成电子化及历史库存档案电子化技术服务详见磋商文件第章技术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报告;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具备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类别为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1112日至20211118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net/)”,凭企业 CA 锁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方式: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com)”门户网站,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 密钥)免费下载文件。市场主体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指南(工程建设、政府采购)》。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1年112209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平台。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请各供应商在上传前务必认真检查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1年112209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五)-1(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二路与纬四路向南50米路西经二路12号)。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凭 CA 数字证书,进入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平台,按提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文件解密等。(详细流程见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服务系统使用指南)。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7.1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7.1.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7.1.2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1.3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巩义市人民法院

地址:巩义市东区新兴路与河图路交叉口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371-643755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创业路交叉口绿地中心北塔16楼。

联系人:陈家沛

联系方式:0371-65837988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家沛

联系方式:0371-65837988

 


此公告信息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