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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汝州市税务局小屯税务分局、汝南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5-19 16:07:06 浏览量: 发稿人: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汝州市。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国家税务总局汝州市税务局小屯税务分局、汝南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财拨款、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汝州市税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汝州市税务局小屯税务分局、汝南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2.2、招标编号:HNZB[2020]N0226

2.3、 建设地点:小屯税务分局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河南省汝州市小屯镇小屯高速路口西150米路北;汝南税务分局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河南省汝州市王寨乡武王路南农商银行隔壁。

2.4、资金来源:中财拨款

2.5、项目预算:第一标段,人民币152.1286万;第二标段,110.7580万元。

2.6、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汝州市税务局小屯税务分局、汝南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其中小屯分局约约1157.20平方米,汝南分局约802.36平方米;维修改造内容包括承屋面改造、室内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室外工程的维修改造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小屯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第二标段:汝南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2.8、本次招标范围及内容: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所包括内容的全部施工内容。

 2.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10、工期: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参加了社会保险,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投标人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3.4、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在20171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协议书。);

3.5、财务状况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提供投标人2018年或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本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3.6.2、近三年来(20171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3.6.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查询指南:信用中国-进入首页-信用服务-对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进行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首页-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输入企业名称-点击查找;请各投标人提前查询,将查询截图附入投标文件中。】

3.6.4、投标人保证本项目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3.6.5其它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查询渠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查询与本企业存在有控股、管理关系的具体情况和投标人出具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将查询截图和承诺函附入投标文件中。】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519日至202005261800分,将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上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委托人的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扫描件、招标文件费用交纳证明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ZB6777@126.COM。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后将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潜在投标人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300/份,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0610日上午900时;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河南省郑州市纬四路13号,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纬四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418房间)。

5.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00610日上午900时;

6.2.开标地点:河南省郑州市纬四路13号,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纬四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418房间)。

 

7、其他

7.1、开标时邀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

7.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网》、《平顶山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

7.3本项目招标监督部门:国家税务总局汝州市税务局纪检组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汝州市税务局

地  址:汝州市广成东路10号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375-6881264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广发银行郑州行政区支行

银行账号:8898516010005452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3号

联系人:闫先生、刘先生

电  话:0371-6595 1806

邮 箱:ZB6777@126.com

 

 

 

                                        日期:2020519

 

 


此公告信息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