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南阳市儿童福利院婴幼儿配方奶粉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南阳政采公开-2019-205
三、项目预算金额:1166400元人民币
四、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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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质量标准 |
质保期 |
预算金额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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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一 |
婴幼儿配方奶粉1段 |
罐 |
648 |
原则上每季度末5日内按要求供货,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时按招标人要求时间供货,直至合同履行完毕。 |
国家合格 标准 |
送达用户指定地点时,距离奶粉生产日期不得超过 6 个月。 |
583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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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配方奶粉2段 |
罐 |
25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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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二 |
婴幼儿配方奶粉3段 |
罐 |
3240 |
583200 |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执行《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纳税和社保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书面声明;
6.2 供应商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生产商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含婴幼儿配方奶粉);
6.3 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需提供第三方出具的所投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一年内);
6.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5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6.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开标时投标单位须携带原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八、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30日至2019年9月5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南阳分公司(南阳市孔明路与范蠡路交叉口南100米学府公寓2号楼13A层)。
3.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地 点:同报名地点。
招标文件费用:600元/标段(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4.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报名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本公告“第六项 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所有资料原件及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退回,留复印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9月19日9:00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南阳分公司(南阳市孔明路与范蠡路交叉口南100米学府公寓2号楼13A层)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一、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阳市社会福利院
地 址:南阳市卧龙区靳岗乡葡萄园1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53777170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7-63533599
联系地址:南阳市孔明路与范蠡路交叉口南100米学府公寓2号楼13A层
发 布 人: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