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NZB[2019]N672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平顶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鲁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生物质热电联产一体化项目钢结构及网架工程已由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以平发改审服[2018]3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鲁山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钢结构及网架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项目厂区用地总面积为253.61亩。本项目为鲁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鲁山县生物质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同时同地规划建设,其中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规模: 1×600t/d 机械炉排炉,配置 1×12MW 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规模:1×130t/h高温高压水冷振动炉排式生物质锅炉,配置 1×30MW高温高压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 个标段
招标范围:
鲁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生物质热电联产一体化项目钢结构及网架工程,报价依据为设计院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和澄清文件。
施工招标具体范围界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包括主厂房钢结构、垃圾仓桁架钢结构屋面系统、汽机房钢结构屋面系统、灰固化车间、石灰浆制备间、石灰干粉间、活性炭间等钢结构系统、屋面系统、天沟及虹吸排水系统;锅炉间及烟气净化间网架的全部建设工程项目、坡道钢结构封闭工程、半露天堆场钢结构及围护工程、渗沥液钢结构等。设计院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和澄清文件;具体范围详见附件1钢结构及网架结构工程招标范围的界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壹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应为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交纳一年以上社保的正式人员。(项目经理不允许是挂靠人员,如有挂靠,施工合同终止)。
2、投标人应为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3、投标人近五年具有两个以上同类规模垃圾焚烧发电厂钢结构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工程施工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及验收报告复印件)。
4、投标人近3年来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负责施工的工程项目未出现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等问题的书面承诺。
5、依据法〔2016〕28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该招标活动。投标单位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网站截屏加盖公章);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年12月18日起至2020年1月6日每天(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302室。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本,图纸售价:3000元/本,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月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大厅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月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大厅
其他有关事项: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
七、其他
7.1建设地点:平顶山市鲁山县张良镇郭沟村西侧鲁山县静脉产业园内。
7.2计划工期:项目总工期8个月。
7.3质量标准:合格
施工全过程应遵守国家和原电力部、国家电网公司颁发的规范、技术标准以及建筑、安装和环保规定及有关类似容量、范围及性质的发电厂的规定。在签订合同后,如果国内的规范、技术标准或规定作了重大修改,或颁发新的国家及电力行业规范标准及规定,则投标人应遵守新的规范和标准。招标人鼓励投标人提出更高的质量标准,并在工程中实施。
7.4特别说明:由于鲁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鲁山县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分别隶属于鲁山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鲁山首创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并从施工管理等方面考虑,在订立合同时,由鲁山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签订鲁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钢结构及网架工程施工合同,鲁山首创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签订鲁山县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的钢结构及网架工程施工合同,各投标人投标总报价应包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钢结构及网架施工费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占总报价的50%,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占总报价的50%。
7.5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资质证书(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壹级及以上);
(5)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持有的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建筑)且有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垃圾焚烧发电钢结构及网架工程或生活垃圾焚烧与生物质热电联产一体化项目钢结构及网架工程施工业绩的证明;
(6)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2019年度至少半年的社保缴存记录证明材料;
(7)投标人近5年有2个600t/d及以上规模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钢结构及网架结构工程(需提供工程施工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及验收报告复印件)。
上述资料留存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均要求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次序整理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加设封面,封面上标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项目被授权委托人的姓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邮箱并加盖公章。
7.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北京市国资委。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鲁山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产业聚集区新兴路3号
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0375-599909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联系人:冯先生 徐女士
电 话: 0371-65993522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