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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市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一期)剩余工程智能化评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18-08-29 11:44:24 浏览量: 发稿人: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招标编号:HNZB[2018]N282号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南京熊猫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6549370.08元;质量:达到国家工程质量检验的“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20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江苏三棱智慧物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5740755.11元;质量:达到国家工程质量检验的“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20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第 3名:广东省中港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6483501.46元;质量:达到国家工程质量检验的“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20日历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经理情况

中标候选人(南京熊猫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拟派的项目经理:姚平凤,注册编号: 苏132141405100;      

中标候选人(江苏三棱智慧物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派的项目经理:柏杨,注册编号:苏132131304336;

中标候选人(广东省中港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拟派的项目经理:何永清,注册编号:粤144161738256;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南京熊猫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拟派项目经理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中标候选人(江苏三棱智慧物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拟派项目经理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中标候选人(广东省中港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拟派项目经理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在公示期内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的,请于本公示发出之日起四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谨对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表示感谢!

三、其他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省郑州市国家税务局委托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河南省郑州市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一期)剩余工程智能化

二、招标人:河南省郑州市国家税务局

三、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四、开标时间:2018年8月24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第七开标厅(郑州市淮河路39号)

五、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南京熊猫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拟派项目经理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中标价:26549370.08元。

工期:120日历天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工程质量检验的“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姚平凤,注册编号: 苏132141405100。   

投标人业绩:思齐路以西地块商服楼智能化工程。

第二中标候选人:江苏三棱智慧物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拟派项目经理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中标价:25740755.11元。

工期:120日历天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工程质量检验的“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柏杨,注册编号:苏132131304336。

投标人业绩:黄河假日大酒店楼宇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项目工程。

第三中标候选人:广东省中港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拟派项目经理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中标价:26483501.46元。

工期:120日历天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工程质量检验的“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何永清,注册编号:粤144161738256。

投标人业绩:生命金融城北区消防及弱电工程。

六、经评标委员会评审:5家单位通过初步评审

七、公示期及相关事项

1.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公布之日起四日内。

2.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在公示期内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的,请于本公示发出之日起四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谨对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表示感谢!

八、联系事项

招标人:河南省郑州市国家税务局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陇海路63号

联系人:吕游

电话:0371-8656 156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纬四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304房间)

联系人:刘阳、闫合涛

电话:0371-6117 1679、0371-6117 5296

电子邮箱:ZB6777@126.COM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郑州市国家税务局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陇海路63号

联系人:吕游

电话:0371-8656 156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纬四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304房间)

联系人:刘阳、闫合涛

电话:0371-6117 1679、0371-6117 5296

电子邮箱:ZB6777@126.COM   


此公告信息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