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18]N317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开封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杞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杞县生物质秸秆焚烧发电项目是同时同地规划建设的一体化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万元,招标人为杞县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杞县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全权委托杞县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负责杞县生物质秸秆焚烧发电项目的招标工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本项目杞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与杞县生物质秸秆焚烧发电项目同时同地规划建设,其中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规模: 1×600t/d 机械炉排炉,配置 1×12MW 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规模: 1台130t/h高温高压水冷振动炉排式生物质锅炉,配1套30MW高温高压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
招标范围:杞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生物质秸秆焚烧发电一体化项目用地规划红线图外1米(含1米)内完整的工艺系统及配套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竣工图绘制、设备采购技术规范书、工地服务调试、性能测试的所有技术服务和配合工作、提供电气控制保护定值等;全厂景观绿化规划设计,配合招标人进行工程设备与材料的采购及土建安装施工单位招标工作,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本合同设计范围不包括杞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生物质秸秆焚烧发电一体化项目用地规划红线图外1米(含1米)设计,全厂钢结构网架的二次深化设计、渗滤液处理系统的工艺设计、园林绿化深化设计、精装修设计。
其余外部工程如道路、供电、通讯、供水、电力接入系统等工程,均不属于此设计范围。
特别说明:由于杞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杞县生物质秸秆焚烧发电项目分别隶属于杞县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杞县首创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并从设计专业划分、施工管理等考虑,在订立合同时,由杞县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签订杞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设计合同,杞县首创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签订杞县生物质秸秆焚烧发电项目的设计合同,各投标人投标总报价应包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生物质秸秆焚烧发电设计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3.2投标人资质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同时具有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电力行业(火力发电或新能源发电)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3)同时具有环境工程(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电力行业(火力发电或新能源发电)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3.3投标人近五年内应具有以下业绩:
日处理垃圾量600 吨及以上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业绩以及30MW及以上生物质发电项目设计业绩 (需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
3.4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交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注: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开具证明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
3.5信誉要求:最近三年内(2015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负责的工程项目出现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等问题。
3.6信用查询要求: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8年8月9日起至2018年8月28日每天(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时,下午15:00-18:00时(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302室。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1200元/本,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8月29日上午10:00
递交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大厅(郑州市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8月29日上午10:00
开标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大厅
其他有关事项:开标时邀请各投标单位派代表参加开标会。
七、其他
7.1建设地点:河南省开封市杞县城关镇东关村327省道南。
7.2主要建设内容:工程完整的工艺系统及配套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竣工图绘制。
7.3设计周期:230日历天,其中初步设计4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155日历天、竣工图绘制30日历天。
7.4招标项目基本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规定的设计标准,符合项目规划控制条件的要求,达到设计规范文件规定的设计深度,通过施工图设计的审查。
7.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7.6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3)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具体要求详见资格要求3.2);
4)投标人设计业绩合同(具体要求详见资格要求3.3);
5)最近三年内(2015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负责的工程项目出现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等问题的承诺函;
6)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上述资料留存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均要求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次序整理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加设封面,封面上标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项目被授权委托人的姓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邮箱并加盖公章。
如需邮寄购买,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开票信息及邮寄地址。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北京市国资委。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杞县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开封市杞县西关彭庄南路鑫苑小区杞县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71-2325129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联 系 人:冯先生 徐女士
电 话:0371-65993522
电子邮件:499822984@qq.com;942201518@qq.com
开户行:广发银行郑州行政区支行
户名: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帐号:8898516010005452
财务咨询电话:0371—6595 5702
日 期: 二〇一八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