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延津县基础教育提升暨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建设PPP项目,已由延津县人民政府以《延津县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实施延津县基础教育提升暨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建设PPP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延政【2017】152号)批准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延津县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延津县教育体育局。由于原项目谈判失败,现委托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重新组织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延津县基础教育提升暨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建设PPP项目
2.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3项目编号:延交财磋商采购【2018】002号
2.4项目概况:延津县人民政府拟对延津县基础教育提升暨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建设项目采取PPP模式,延津县教育体育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和各项具体工作的安排,通过法定竞争程序采购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方。中标社会资本方确定后由延津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与中标社会资本方签订PPP项目协议。项目公司由延津县人民政府授权的出资方代表与中选社会资本方拟按照10%:90%的占股比例出资,设立项目公司(SPV),该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管理。项目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完好、无偿地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2.5项目内容:延津县基础教育提升暨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建设PPP项目。
2.6 项目地点:本项目地点位于河南省新乡市延津县境内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采购需求
3.1项目全生命周期:15年 (含建设期2年)。
3.2项目总投资:约为24046.46万元(含建设期利息)。
3.3项目规模:本项目总投资为24046.46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用7370.96万元;二类费用948.79万元;预备费1414.35万元,建设期利息1241.86万元,设备采购费:13070.49万元。
项目包括学校土建和教育信息化装备类采购两大部分。计划完成东屯镇东屯小学、马庄乡冯班枣小学、塔铺乡中心小学等12所现有小学的“全面改薄”工作,及延津县直第二幼儿园和延津县特殊教育学校的建设工作。
3.4合作模式:本项目采取PPP模式运作,具体运作方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OT)的运作方式,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管理和移交。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2、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有效续存的独立企业法人。
4.3、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要求:
4.3.1、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申请人2015、2016、2017年财务状况均为盈利,近一年(2017年度)企业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5%(含)及净资产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以申请人提供(如成立不足三年,自成立日起以后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满足即可)。
4.3.2、信誉要求:
(1)申请人提供在企业注册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查询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日期为本项目发布公告后有效期内;以联合体参与的申请人,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2)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网页截图(以联合体参与的申请人,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3)申请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以联合体参与的申请人,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4.3.3其他要求: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42号文件规定除外)不得作为申请人(以联合体参与的申请人,联合体各成员方均需要满足)。
4.4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5本标段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5.1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3家,联合体申请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4.5.2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以及在联合体中的出资持股比例;
4.5.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5.4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4.5.5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投标过程中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在项目实施阶段,联合体各成员,如果资格条件发生任何实质性变化(可能会影响报价的人员、技术、财务或法律状况以及承担责任)确需变更的,需按《 PPP项目合同 》的有关约定并应事先征得采购人的同意后方可变更,但变更后不能降低联合体的资格条件。5、资格预审方法
5.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5.2本次资格预审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6、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 网上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7月16日至2018年7月20日18时止。
7.2 资格预审文件下载地址: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xxggzy.cn/,点击“电子交易平台登录”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注:按以上要求获取了资格预审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8.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8月7日9时00分。
8.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
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8.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9、说明
9.1 本项目全部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现场不再受理项目报名。
9.2 供应商首次网上报名前需先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注册成为会员并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步骤请参见首页重要通知栏目内“网上报名须知”。
9.3 供应商必须使用IE浏览器进行网上报名。供应商网上报名时,请在欲报名的公告下方点击“我要报名”,选择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化招投标平台,进行网上报名、下载等操作。具体操作请进入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
9.4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同时发布,请潜在投标申请人注意查看。
10、项目资料目录
10.1本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及财政部门意见。
10.2本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及财政部门意见。
10.3本项目正式实施方案及政府审核意见。
1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延津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 延津县北大街县后街一巷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373-7681051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3号
联 系 人: 王永超 贾海洋
电 话: 0371-85969611
传 真: 0371-65900691
12、监督部门
延津县财政局:0373-7627806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