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焦公资工程Q2020-012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焦作市盛业•清华小区二期配电工程已由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焦作市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焦作市盛业•清华小区二期配电。主要包含:变配电室和箱变、居民配电、公共配电、人防配电、消防配电和地下室充电车位配电。
2.2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2.3建设地点:焦作市成丰路388号。
2.4招标范围:1、焦作市盛业•清华小区二期配电工程施工图内容;2、居民配电,楼内各单元配电和电表箱(包括电表箱和电表,不含表后线);3、公共配电和消防配电到末端接线箱(含末端接线箱);4、地下室充电车位配电到表箱(含表箱);5、办理供电部门手续、验收手续和工程移交手续等;6、投标人所投设备必须为焦作供电相关部门认可的产品;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
2.5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具有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业绩要求:企业近3年(2017-2019年)以来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年-2019年)资产负债率年平均不高于70%,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财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时从实际成立时间算起)。
3.5 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阶段、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须取消其投标及中标人资格。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08月03日至2020年08月07日;
4.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开标现场支付,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获取文件前请到交易中心官网首页---下载中心--下载《焦作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按要求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为:400-998-0000,服务QQ:4008503300,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7:30。
5.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8月26日09时00分,地点为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
7.1 开标时间为2020年08月26日09时00分,地点为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7.2 中标结果请登陆发布本招标公告的媒介查看中标结果公示栏,中标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2 本项目变更、答疑、补充通知、中标公示等均在发布公告同一媒介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焦作市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焦作市焦东南路5号 地 址: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焦作部
(焦作市车站街311号(原外贸局办公楼)4楼
邮 编:454000 邮 编:454000
联系人:卫先生 联系人:程女士
电 话:0391-3915003 电 话:0391-3580286
10.监督部门
焦作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0391-3991507
2020年08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