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咨询热线:
平台合作热线:
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交易信息 > 政府采购 > 采购公告

吉林大学屋面防水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6-16 16:34:29 浏览量: 发稿人: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采购编号:WX2020-0656

现就吉林大学屋面防水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采购内容

工程概况

工期

最高磋商限价

(元)

吉林大学屋面防水工程

吉林大学各校区楼舍涉及本工程的建筑总面积:2168441.63㎡,维修面积参照工程量清单,其中结算面积根据房屋实际渗漏情况双方现场测量。

合同签订后工期为一年

1277740.84本工程项目暂列金为50000元)

二、资金来源

采购人专项经费,资金已到位。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还应出具由项目经理本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无在建证明。应附所在单位近年及以上社保证明(社保证明要求自购买文件月份前年及以上,提供社保局网站打印件,并且在社保局网站可查询到社保信息),否则磋商无效。

4.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应满足强制性标准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需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等人员需具有职称证或岗位证;提供所有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近年及以上缴社会保险凭证(缴社会保险凭证要求自购买文件月份前年及以上)。

5.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2017年、2018年、2019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资金运转正常、无亏损(①2016年1月1日前成立的企业,须提供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③2018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银行资信证明①2017年1月1日前成立的企业,须提供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③2019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银行资信证明)。

6.近三年(2017年-至今)完成的、合同标的与本工程项目投资规模相当的同类或类似的修缮工程业绩1项及以上(业绩的合同标的额应为本项目投资额70%以上的)。业绩证明文件(施工合同原件及施工项目公示网页打印件,并提供详细国家级或省级或市级真实有效网址业绩网页网址在U盘中用另一个word文档文件单独体现)。

7.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竞争性磋商。

8.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9.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10.在近三年内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11.供应商未被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官网全部截图。

12.供应商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在本工程磋商活动的每一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供应商仅能派出一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磋商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13.供应商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所在单位近年及以上社保证明,(社保证明要求自购买文件月份前年及以上,提供社保局网站打印件,并且在社保局网站可查询到社保信息)。

、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事项

(一)报名时材料要求: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将以上材料加盖公章后通过邮箱方式将彩色扫描件发至邮箱:1393709034@qq.com,要求内容清晰可见

(二)发售时间:于2020年0617日至2020年0623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收费方式由于当前正值新型冠状肺炎防疫防控的关键期,根据国家、省、市的会议精神及文件(财办库[2020]29号)要求,我公司在收到上述材料后将于报名截止前与潜在供应商以邮件和电话方式联系、线上收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不接受未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发送材料或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的潜在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为:400/份(售后不退)。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一)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7月01日9 00分

(二)地点:长春市高新区光谷大街与飞跃路交汇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园三楼会议室

磋商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0年07月01日9 00分

(二)地点:长春市高新区光谷大街与飞跃路交汇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园三楼会议室

(三)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人出席会议。

、其它有关规定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分包的货物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否则均为无效磋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3.单个分包为单一货物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该分包的磋商,否则为无效磋商。

4.同一分包的货物,制造商参与磋商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磋商,否则为无效磋商。

5.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6.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 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性文件不予退还。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上发布。

、采购人信息

(一)采购人名称:吉林大学

(二)采购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中心校区商贸楼(北门外)四楼(致远街与前卫路交汇,315路公交调度站旁)

(三)主要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大学

联系人:白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16731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谷大街1488号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园四楼A4-03室(飞跃路与光谷大街交汇)

联系人:姜涛

电话:0431-80663516


此公告信息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