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委托,就2018.04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根据用户要求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做如下更改:
一、 原招标公告主要信息:
原招标项目名称:2018.04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
原招标项目编号:二七政采公开-2018-65号
原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6月26日
二、澄清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第二条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中执法记录仪技术参数响应情况以《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为事实依据 ,“※”标注为必须满足项,如虚假响应或不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技术部分分值为零。现更改为:执法记录仪技术参数响应情况以《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检验中心》或《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为事实依据 ,“※”标注为必须满足项,如虚假响应或不提供检测报告原件技术部分分值为零。”
2、原招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机开标时间:2018年7月1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现更改为:谈判文件接收截止时间机开标时间:2018年7月20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
3、其他内容均不变。
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1-65942911
联系地址: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307室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