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郑惠财公开招标(2017)93号
1. 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郑州惠济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已由发展改革等部门批准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政府,采购人为本项目实施机构—郑州市惠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委托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郑州惠济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
2.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3项目概况: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政府拟对郑州惠济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取PPP模式,惠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和各项具体工作的安排,通过法定竞争程序采购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方。中标社会资本方确定后由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与中标社会资本方签订PPP项目协议。惠济区人民政府与中标社会资本共同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由惠济区人民政府授权的出资方代表河南天河投资有限公司与中选社会资本方拟按照10%:90%的股权比例签署股东协议和公司章程,设立项目公司(SPV),该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造、运营、维护、管理。项目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完好、完整、无偿地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2.4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3. 采购需求
3.1项目全生命周期:10年 (含建设期2年)。
3.2项目总投资:542190.80万元(含建设期利息)。
3.3项目规模:本项目总投资542190.8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516475.66万元(包括工程建设费371700.75万元,工程其他费109930.98万元,预备费34843.92万元),建设期利息25715.14万元。
项目位于郑州市惠济区行政区域内,建设投资为516475.66万元,共有112118.32米。其中:红线宽度25米以上道路共32条,红线宽度25米以下(含25米)道路共49条。本次编制的内容包括各条道路、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电力土建部分、自来水等附属设施。
3.4项目地点:位于郑州市惠济区行政区域内。
3.5合作模式: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政府与项目公司采取PPP模式进行合作,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投资、融资、建造、运营、维护、管理和移交。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4.2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 2014-2016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4.3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要求:
4.3.1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具有本项目要求的资金实力或融资能力;提供2016年1月1日以来的额度不低于人民币45亿元的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授信证明,或者本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后国有控股商业银行针对本项目出具的额度不低于人民币45亿元的贷款意向书;
4.3.2信誉要求: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两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4.3.3申请人提供在企业注册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查询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3.4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4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5. 资格预审方法
5.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6. 政府采购政策
6.1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7.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请申请人于 2017年10月31日至2017年11月0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320房间(郑州市纬四路13号)申领资格预审文件。联系人:王先生、贾先生;联系电话:0371-65900691,传真电话:0371-65900691。
7.2申领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a、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被授权人的身份证、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资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贰套,加盖单位公章);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只提供复印件(贰套);c、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要求提供原件并留存(贰套)。
注:“三证合一”的只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7.3资格预审文件免费领取。
8.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8.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11月21日9时00分;
8.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
河南省郑州市纬四路13号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大厅。
8.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惠济区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10. 项目资料目录
10.1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及财政部门意见。
10.2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及财政部门意见。
10.3项目正式实施方案及政府审核意见。
1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郑州市惠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郑州市惠济区开元路8号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0371-63639468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3号
邮 编: 450003
联 系 人: 王先生 贾先生
电 话: 0371-65900691
传 真: 0371-65900691
电子邮箱: 466764221@QQ.COM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