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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济区华联公司家属院天秀南院天秀北院教委东院教委西院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EPC总承包第二标段、第三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9-04-30 17:56:14 浏览量: 发稿人: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招标编号:HNZB[2019]N097CZ)号

一、招标条件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郑州市惠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惠济区华联公司家属院、天秀南院、天秀北院、教委东院、教委西院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惠济区华联公司家属院、天秀南院、天秀北院、教委东院、教委西院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编号:HNZB[2019]N097(CZ)号

2.2、项目概况:惠济区华联公司家属院、天秀南院、天秀北院、教委东院、教委西院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改造总建筑面积约161373平方米,工程内容为依据《河南省城镇既有居住建筑能效提升技术导则》对华联公司家属院、天秀南院、天秀北院、教委东院、教委西院进行系统排查检测、缺陷诊别、根据诊别情况进行屋面及外墙等外围护结构增加保温构造,降低热工能耗,提高建筑效能,使居住建筑改造完成后达到30%以上的节能要求。

2.3、建设地点:郑州市惠济区。

2.4、工期:120日历天。

2.5、服务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标准(前述标准不一致的,以标准较高者为准)确保合格工程、最终使项目节能效果提升30%以上。

2.6、招标范围:惠济区华联公司家属院、天秀南院、天秀北院、教委东院、教委西院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EPC总承包第二标段、第三标段,包括前期诊断、测绘、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设计、采购、防碍施工违建拆除、施工安装、非EPC承包范围内工程内容的总承包管理及配合竣工验收、相关手续的办理以及招标人要求的为履行本合同应完成的其他等工作。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两个标段。

标段

标段范围

地点

改造建筑面积

备注

第二标段

教委西院

南阳路184号

11栋住宅楼,改造建筑面积约58611

 

第三标段

教委东院

弘润路1号

7栋住宅楼,改造建筑面积约43180

 

备注: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上述两个标段的报名,但只能中标一个标段。评标时按照标段顺序进行,先评审第二标段,再评审第三标段,如果某投标人在第二标段已经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第三标段的投标文件只参与该标段的评标,但不再参与中标候选人的排名及推荐。

2.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9、投资控制目标:以郑政文【2018】95号文件中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奖补标准为准,严格落实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制度,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挤占、截留和挪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专业技术能力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能够满足本项目的要求。

3.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二级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在投标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拟派设计负责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关系,提供投标人2018年7月1日以来为其连续6个月缴纳养老保险(参保状态为正常参保)及劳动合同等证明文件,且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16年1月1日以来的建筑防腐保温类的施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类似业绩(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中标结果公示截图)。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①提供企业近三年(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带防伪二维码标识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未出现连续三年亏损。②提供2018年任意三个月的完税证明。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须提供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若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6.2、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查询的时间期限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的、投标人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7、对所从事的技术工作承担法律责任和保密义务(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3.8、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该项目进行投标。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等截图。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430日至2019年59日下午17时00分前,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招标局)(http://www.zzsggzy.com)”,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CA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CA锁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sggzy.com/)”进入“办事指南-建设工程”栏目,下载并携带相关资料到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金水东路卫华大厦(卫华起重)18楼办理,企业CA锁办理咨询电话:0371-96596。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地点: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9年430日至2019年59日下午17时00分,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sggzy.com/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招标文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人,不具备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52910时00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A区第开标室(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六楼)。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本招标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市惠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郑州市惠济区开元路8号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0371-6363956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纬四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304房间)

联系人:耿女士、闫先生

电话:0371-61171679

电子邮箱:ZB6777@126.COM


此公告信息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