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周师竞谈-2018-1011
项目所在地区:周口市
一、招标条件
本编制新建校园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资金来源)自筹 16万元,招标人为 周口师范学院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概况
规模:《项目建议书》的编制,项目前期进行的现场调查、踏勘、数据资料收集及项目实施期内的技术咨询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编制新建校园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工程咨询甲级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注册咨询工程师职称;
3.供应商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其正式员工(提供最近6个月社保证明);
4.供应商须到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开具日期为公告之后)。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8 年 4月 11日 8 时30 分到 2018年4月13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河南省郑州市纬四路13号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501办公室现场领取。需携带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4)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近6个月社保证明,(5)人民检察院开具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证明。以上材料验证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 年 4 月 16 日15 时 00分
递交方式:周口师范学院物理实验楼北楼一楼会议室现场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18年 4月 16日 15 时 00分
开标地点:周口师范学院物理实验楼北楼一楼会议室
七、其他
1、本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进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周口师范学院。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周口师范学院
地 址:周口市文昌大道6号
联 系 人:刘老师
电 话:0394-8178516
电子邮件:117321017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3号
联 系 人: 赵先生
电 话:0371-61171978
电子邮件:hnzb201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