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滨河办事处大河刘村10、13、15、17、19商业房招租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DXZB-2023-10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滨河办事处大河刘村10、13、15、17、19商业房招租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3月14日
5、评审日期:2023年3月27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
DXZB-2023-10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滨河办事处大河刘村10、13、15、17、19商业房招租 |
河南恒亦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慈航路电子产业园4号楼B座508 |
10、13、15商业房报价:26 17、 19商业房报价:40 |
元/平方米/月 |
||
|
序号 |
名称 |
运营标准 |
合同履行期限 |
||||
|
1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滨河办事处大河刘村10、13、15、17、19商业房招租项目 |
合规合法、信誉良好,满足采购人需求 |
10年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李海英、王振霄、杨柳。
四、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并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滨河办事处大河刘村村民委员会村务公开栏张贴公告,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 购 人信息
名 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滨河办事处大河刘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滨河办事处大河刘村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152383948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南德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蓬勃大厦六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1-653415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1-65341585